P2P备案大限敲定!明年6月底结束备案
据财新网12月13日报道,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
《通知》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此外,文件提到,各地整治办应指定官方网站对拟备案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该《通知》规定“超级放贷人”模式应当认定为违规;禁止继续提取、新增风险备付金,已经提取的应当压缩消化。
《通知》还要求整治期间P2P必须在备案前做好银行存管。至于“存管属地化”问题,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在召开相关整治会议的时候,提出“不对存管银行提属地化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前段时间厦门市金融办官网对5家拟备案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5日,但这5家能否顺利通过备案,目前厦门金融办尚未公布最新进展。
在众人印象中,合规验收了的平台才能获得备案,备案即意味着平台的合规,但厦门金融办又称“金融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即使监管层欲将“备案”与“发牌”加以区分,但这种说法依然让人唏嘘。
目前,厦门、广东、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已陆续下发备案相关规定。此次监管部门考虑到了各地备案政策发布以及备案登记审理进展不一的情形,提出了分类施策的管理细则。
据了解,浙江的备案细则也即将下发。12月5日,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了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企业整改会议,会议中提到,杭州要在明年3月前完成互联网金融整改。
也就是说,备案的时间表要提前,会加快整改速度,大限时间从原来2018年6月提前至2018年3月,这与《通知》要求的“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相符合。而网贷平台也必须在要整改完成后才能备案。
这与网贷天下栏目《老曹走访记》之前与杭州多家网贷平台负责人交流的结果相同,即浙江平台备案将无批次之分,采取的是“验收一家,备案一家”的机制。
来源:网贷天下 作者: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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